出口紡織企業(yè)應積極關注歐盟CMR物質快速限制草案
7月初,歐盟各國就歐盟委員會針對紡織品中的致癌、致突變、致生殖毒性物質(CMR)計劃施行的一些舉措進行討論。該舉措計劃通過兩個階段來推進其提出的關于紡織品中的286種CMR物質快速限制草案(以下簡稱“草案”),一旦實施將對我國出口紡織企業(yè)構成影響。
根據計劃,草案第一階段針對的產品范圍為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物品,包括會與皮膚發(fā)生長期直接接觸的服裝如內衣褲、鞋類和室內紡織品床單等。紐扣或拉鏈等服裝的配件、不與皮膚接觸或接觸不頻繁的室內紡織品、真皮制造的鞋類則被豁免。第二階段,更多的產品和CMR物質也將進行納入限制,包括:地板覆蓋物、地毯、室內裝飾品、服裝配件、皮革制品等。這兩個階段將通過快速程序實現(xiàn),與此同時REACH法規(guī)附件限制物質清單將進行修訂,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限制的物質會通過附錄體現(xiàn)。在REACH委員會討論附件的相關修訂草案之前,將會進行第二次公眾咨詢,相關企業(yè)應及時關注有關動態(tài)。
草案實施后,我國出口紡織企業(yè)將面臨技術工藝的改造以及產品質量的檢測與提升,勢必增加企業(yè)短期成本。同時,境外客戶可能以質量不達標、化學品成份含量不合格為借口,向我國紡織品出口企業(yè)提出毀約、退貨、降價處理、理賠等要求。
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我國廣大紡織出口企業(yè),一是及時關注CMR物質快速限制草案的進展,充分利用第二次公眾咨詢的契機,通過行業(yè)協(xié)會等途徑抱團分析、反映草案有關情況;二是增強質量意識,加強對外貿合同的評審,確保生產的產品符合客戶及其國家或地區(qū)的法規(guī)要求;三是加強與上游原材料供應商的溝通協(xié)作,掌握紡織產品使用的染化料的成份,明確自己所使用的紡織品、服裝原料中是否含有可能“釋放”出來的CMR物質;四是樹立綠色生產理念,提高環(huán)保意識,加大綠色技術創(chuàng)新的研發(fā)投入,將綠色、生態(tài)作為產品新的競爭點。